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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特幣礦工偷改電錶被求償1700萬電費!最終判決出爐…直接打5折
台中一名男子阿德(化名)指控前妻小美(化名)在婚姻期間與中國籍男子小偉(化名)曖昧,不僅互稱「寶貝」、「我愛你」,還曾飛往大陸密會,憤而提告求償9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329000028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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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偷吃陸男喊「寶貝」還嗆前夫 法官認「這點」免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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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一名男子阿德(化名)指控前妻小美(化名)在婚姻期間與中國籍男子小偉(化名)曖昧,不僅互稱「寶貝」、「我愛你」,還曾飛往大陸密會,憤而提告求償9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此外,小美離婚後還在臉書發文嗆「婚內出軌的是誰」、「家暴的是誰」,阿德再告侵害名譽權,索賠10萬元並要求刪文、刊登判決書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定小美臉書發文確實侵害名譽權,判賠5萬元,但「偷吃」部分因證據不足免賠,其餘請求均駁回。
阿德主張,他與小美於2013年結婚,但小美在婚姻期間透過微信結識小偉,兩人互傳曖昧訊息,小美甚至稱對方「寶寶」、「寶貝」,還說「要是你變渣男我就把你兄弟剪了」,更於2023年10月飛往大陸與小偉見面。阿德認為,小美行為已逾越正常社交界線,侵害他的配偶權,導致他精神痛苦,因此求償90萬元。
不過,法官審理後發現,阿德提供的微信對話截圖中,無法確認傳訊女子就是小美,且對話紀錄未顯示日期,難以證明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。此外,兩人離婚後在Messenger的爭吵內容,僅是情緒性發言,無法證明小美確實出軌,因此駁回這部分請求。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329000028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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